北市夫妻阿翰(化名)與女子君君(化名)4年前陷入熱戀後結婚,妻指控丈夫婚後態度丕變,不但拒絕與她行房,還揪男學生與其母親至日本親密同遊13日,更發現丈夫罔顧師生關係,與男學生展開不淪戀,令她心痛至極,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,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,判准2人離婚之外,阿翰要還賠償君君30萬元。

判決指出,阿翰與君君2016年展開交往,隔年迅速向她求婚並步入禮堂,2人共同分擔房貸。君君指控,婚後不到一年時間,阿翰就態度丕變,先以影響睡眠為由拒絕行房,甚至還以針筒注射精液方式,要讓妻子受孕,但因她深愛著阿翰,只好委曲求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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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已婚男拒絕與妻行房,竟對其任教之男學生發展不正常關係。 (圖/Pixabay)

 

但君君卻察覺,丈夫與其任教之男學生過從甚密,甚至邀男學生、男學生母親共遊日本13日,還經常到男學生家中作客或外出用餐,每當自己詢問丈夫去向時,總是被冷回:「你憑什麼管我」、「你太愛吃醋了,如果不相信自己的老公,那這段婚姻也沒什麼好談了,就是你這種態度,連碰都不想碰你」。

君君淚訴,自己努力想要溝通卻屢遭拒絕,2人提到離婚時,還被丈夫狠嗆「我已不承認你我是夫妻,你就是繳貸款的功能」等語,並在深夜狂敲其房門,並在外叫囂,要求她繼續繳房貸,讓她幾近精神崩潰。

不只如此,君君還發現丈夫利用為人師表機會,罔顧師生倫常,與其任教的男學生發展不正常關係,已涉及刑法對未滿14歲之人為性交、猥褻之罪嫌,對丈夫心寒至極,認為婚姻難以持續,向法官訴請離婚,並索賠150元精神撫慰金。

對此,阿翰則辯稱,因婚後變檢查出左側陰囊水腫,需要住院開刀治療,所以才不跟老婆行房,妻子不但沒有關心他,反而暴跳如雷稱他騙婚,經常擺臉色視他為僕人,且當初曾詢問妻是否有赴日旅遊意願,但妻子已經報名韓國旅遊,並無計畫和他出遊,如今卻因此事遭指責,實無道理。

台北地院認為,阿翰並無提出任何具體證據以實其說,但認定兩造婚姻已難維持,且該事由可歸責於被告,審酌地位、收入後,判阿翰須賠償30萬元給妻,並判准2人離婚。
三立新聞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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