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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姓男子不滿黃姓妻子常酗酒罵他和兒子,黃女甚至藏公公遺照、羞辱重病婆婆,他忍無可忍訴請離婚。(情境照)
 
 
年近六旬張姓男子不滿黃姓妻子常酗酒,酒後不但罵他「你是穿裙子的啦!」還當兒子女友面酸兒去「招贅」,甚至藏公公遺照、羞辱重病婆婆,他忍無可忍訴請離婚一審判准,張妻不服上訴時,連兒女出庭都做出不利母親證詞,台中高分院判准離婚,可上訴三審。
 
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,張男和妻子分居約10餘年,彼此無任何往來、溝通及互動,張妻飲酒後就找家人麻煩、擾亂家人安寧、生活習慣不佳,致使家中長年凌亂不堪,且兩人徒有婚姻形式,但已無實質溝通相處之道,夫妻關係早名存實亡,堪認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希望,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,因此判准離婚。
 
判決指出,張男與妻子結婚30多年,育有2子1女,張男去年訴請離婚指控,妻子長期酗酒,常常喝完酒發酒瘋,任意丟擲砸毀家中物品,甚至堆滿雜物,家中長期凌亂不堪,更曾在酒醉後辱罵他「你就不是男子漢啦!你是穿裙子的啦!當不起男子漢啦!」
 
且妻子也曾在酒後闖進長子房間,辱罵驅趕其女友,更諷兒子乾脆去住女友家,甚至長年對公婆不敬,羞辱罹患重病的婆婆,還把公公的遺照藏起來,因此主張兩人感情早已徹底惡化,長達10餘年分居而無任何往來、溝通及互動,形同陌路,訴請離婚,並認為妻子之所以不想離婚,只是擔心沒房子可住。
 
張妻則反駁指控稱,家裡凌亂是因為長子要結婚,因裝潢而無法整理,且因長子女友認為丈夫應與她離婚,她才氣得說出兒子是「招贅」等語,反控丈夫長期到中國工作,返台後又搬出去分居,不分攤家計、不提供生活費,也不與她溝通,她只好從事資源回收維生,不願離婚。
 
彰化地院一審認為,兩人分居已久,婚姻狀態難以回復,且無任何轉好的跡象,判准離婚,張妻不服,提起上訴。
自由時報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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