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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曹姓男子娶印尼籍老婆,對方返鄉探親16年未歸,14年前電話告知再婚即未再有訊息,該男訴請離婚,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判決離婚。(記者陳鳳麗攝)

 

異國婚姻樣貌多,南投縣曹姓男子22年前娶印尼籍女子為妻,其妻也來台生活,兩人育有1女,16年前曹妻回印尼探親即未再來台,兩年後打電話給大姑問其幼齡女兒的近況,大姑要她回台看小孩,她則告知「已再婚」後來即未再有任何音訊,曹男等了14年才提離婚訴訟,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兩人徒有婚姻之名,而無婚姻之實,判決離婚,還給曹男自由。

南投縣曹姓男子是在1999年底娶印尼籍外配偶,其妻也很快來台跟他一起生活,兩人在2001年10月生了女兒,2年多後即返回印尼探親,從此沒有回來,先生多次打電話過去,探問歸期,但她都拒絕回來。

曹男的姊姊跟法官表示,弟弟跟印尼籍太太結婚後相處情形不錯,沒有聽過什麼大衝突,但返回印尼探親後就不願再回台,離台兩年後曾打電話給她,詢問女兒的現況,當時跟她說:「想女兒就回來!」,但對方回覆「我已再婚」隨即掛電話,從此沒有再聯絡。

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,曹妻離家返回印尼,從此未再有入境台灣的紀錄,兩人分居至今已逾16年,徒有婚姻之名,而無婚姻之實,顯與婚姻是兩人結合,以組織家庭,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宗旨相違背,任何人處在該種情況下都不願繼續維持婚姻生活。該樁該婚姻破綻產生,應歸責於曹妻離家長期未歸,曹男請求判決離婚有據應予准許。
自由時報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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