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人妻「小芬」(化名),去年3月與丈夫結束蜜月旅行後返回台灣,沒想到才一下飛機,丈夫就與何姓小三通話長達40至50分鐘,手機內甚至還留有各種親密合照,小芬憤而向何女提告求償60萬元。台中地院審理後,判何女須賠償小芬40萬元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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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小芬蜜月回來後發現丈夫偷吃,她憤而向小三提告求償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
 

小芬提告主張,她與丈夫在2019年1月8日結婚,同年3月9日晚間2人剛去完蜜月旅行返國,沒想到才一下飛機,丈夫就與何姓小三通話長達40至50分鐘,小芬追問下,丈夫只說「2人僅是單純朋友」,但小芬對於這樣的說法仍持疑。

 

小芬進一步了解後發現,丈夫還有另外一個聊天帳號,打開後赫然發現,帳號中留有多張何女與丈夫的親密合照,另外丈夫甚至還在婚後1個月,與何女共赴汽車旅館開房間,小芬再次追問丈夫,丈夫才坦承外遇,小芬心碎向何女提告求償60萬元。

台中地院審理後,審酌雙方身分地位、經濟狀況,判何女須賠償小芬40萬元較為適當,可上訴。
三立新聞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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