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2/17    三立新聞

新北市一名袁姓女子,與一名已婚的戴姓男同事暗通款曲,更因此懷孕生子,戴男妻子發現2人姦情後,憤而向袁女提告妨害家庭,儘管袁女喊冤表示,當初戴男給她身分證時,配偶欄仍是空白,但法官仍依相姦罪嫌判她2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6萬元。

判決指出,袁女原與戴男為同公司不同分店同事,2人卻在前年4月間在新北市住處發生關係,更因此懷孕生子,戴男的妻子得知2人姦情後,憤而到淡水分局向2人提告妨害家庭,後續戴男獲妻原諒,因而撤回告訴。

袁女挨告後坦承曾與戴男發生關係並生子,但喊冤表示,戴男曾對她出示身分證,配偶欄當時還是空白的,使她誤信戴男還未婚,並無犯意等語。

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,袁女在案發前,曾有同事善意提醒她戴男的婚姻狀況,因此認為,袁女對於戴男已婚一事有所知情,但並未查證就與他發生關係,顯然有相姦的間接故意甚明。

法官認為,袁女不顧戴男妻子感受、家庭和諧及婚姻制度,未查證戴男已婚的婚姻狀況,就與他發生相姦行為,損害戴妻婚姻生活圓滿幸福,所為實有不該,但考量他過去並無前科,且坦承犯行,並願支付10萬元給戴妻,因此依相姦罪嫌判她2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6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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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袁女與戴男嘿咻更因此懷孕生子,被戴男妻子發現後,挨告通姦。(示意圖/翻攝自推特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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